就在“國際兒童日”到來之際,山東傳來一則令人痛心的消息:一輛幼兒園校車因超載,司機涉嫌搶道,導致交通事故,11名兒童死亡。
  近年來,運載學生的校車頻頻成為奪走幼小生命的“凶手”。出台兩年多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何時能落到實處?還要多少血的教訓才能換回校車安全?
  違規超載
  和往常一樣,19日一大早,家住蓬萊市潮水鎮峰山朱家村的霖霖和村裡的五六個孩子一起坐校車,到離家10多里地的潮水四村幼兒園上學。這些孩子都住在周圍的村子,搭乘這輛麵包車上下學已經有兩年多的時間。誰也沒有想到,包括霖霖在內的11名孩子永遠無法準點到達幼兒園。
  記者趕到時,現場已經清理完畢。但從網友拍攝的圖片可以看見,大貨車的車鬥正好壓在麵包車頂部,麵包車嚴重變形,車身三分之二被黃沙掩蓋,車頂被壓凹,右側車門脫離車身。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員接到報警後迅速趕到現場,用工具鋸開了車子,才把裡面的人一一救出來。
  據警方介紹,發生事故車是幼兒園雇用的一輛8座金杯麵包車,明顯處於超載狀態,並涉嫌搶行。前往現場的蓬萊市公安局副政委欒景藹說,當時拉沙貨車從南往北行駛,與接送幼兒園車輛在路口相遇,雙方躲閃不及,貨車側翻,帶著流沙壓在了麵包車上。
  農村校車超載、超速,是造成校車安全事故頻頻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幼兒園校車事故更為多見。如2011年,甘肅正寧幼兒園校車被撞造成22人死亡,屬於嚴重超載;2012年12月,江西省貴溪市幼兒園校車翻入水塘,11名兒童遇難;2014年7月,湖南省湘潭市幼兒園校車翻入水庫,8名兒童遇難,原本為核載7人的麵包車,卻搭載了11人……
  無標準缺監管
  原本最需要保護的幼兒,卻頻頻成為受害者;最需要嚴格監管的幼兒園校車,在我國卻一直沒有安全標準、游離於監管之外。
  幼兒園校車無“國標”。一些基層教育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2012年出台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針對的是義務教育階段的校車,幼兒園則不在其列。儘管在條例的附則中明確規定,幼兒園的校車參照此條例,但最終落實情況很不盡如人意,幼兒園校車基本都是園裡自行管理,使用方式、車型、費用、駕駛和隨車人員、路線都沒有統一管理和要求。
  “農村幼兒園布點少,覆蓋的是周圍幾個甚至十幾個村的孩子,距離很遠,校車的存在是實際需求。”沈陽市法庫縣幼兒園園長張國軍說,目前各地對中小學校車管理和幼兒園校車管理的方式方法和級別都不一樣,幼兒園的校車基本游離於監管之外。
  一些地方的交通、教育部門監管上存在“真空”。本溪市教育局安全處處長曲正波說,國家條例出台後,目前不少省市都沒有出台相對應的地方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地方政府如何對校車進行補貼,交通、教育、公安等各政府部門如何承擔監管責任,都不明確。
  鄉村道路環境差、駕駛人員安全意識淡漠等,給校車埋下更多隱患。記者調查發現,農村許多地方實施撤點並校,校車承載學生路途遠,村級道路狹窄。再加上容易發生校車安全事故的鄉村道路,路況十分複雜,等級低、路況差、彎多、坡陡等交通條件相對較差。
  部分農村地區的教育機構為了節約運營成本,往往聘用一些對工資要求不高、駕駛技術低、駕齡不長的駕駛人員,這些人安全意識往往也較為淡漠。
  明確責任多方聯手
  我國《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施行已有兩年多,全社會的校車意識已然有了從無到有的突破,但校車安全的現實仍難以令人樂觀。
  江蘇省淮陰中學校長張元貴認為,除了政府、學校要負起責任外,相關部門也必須加強專業管理,比如對校車的車況、駕駛員培訓、年檢、核載、限速、規定線路等工作,要由交管和交通部門來管。此外,學校還要跟社區、鄉村一起,在校車接送過程中共同把安全管好。
  “除校車的堅固程度外,校車的安全運營還在於道路環境。”全國政協委員何水法建議,應通過立法確立校車制度,並頒佈與校車營運、交通相關的法律法規。
  針對幼兒園校車沒有安全標準,專家指出,國家相關部門應該出台相應的補充辦法,將其車輛納入到校車的管理範疇。在嚴查非法辦園的同時,對於一些運營情況良好的幼兒園,通過發放補貼的方式降低其校車運行成本,避免超員超載。
  相關資料顯示,加拿大安大略省對行車安全作出詳細規定,如果沒有為校車讓道,罰金最高達2000美元,並且將被扣掉6分。
  在美國,從聯邦到各州都通過了一系列校車安全立法。每年因坐校車傷亡的人數只有一般客車的40%。
  新華社記者 廖君 丁靜 呂福明 王瑩
  據新華社電
  上圖為事故現場。
  (原標題:多少血的教訓才能換回上學“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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